18岁少女第一次给了谁 打死我也不能说

2012 08/01 09:07 来源:互联网

18岁少女第一次给了谁 打死我也不能说
 

  和第一个男朋友谈恋爱的时候,我有过那事。我在南方上的研究生,他和我是同学。那年寒假我们没回家,可年三十的时候我特别想家,他来了,很自然有了。我非常清楚自己的婚前性关系是趁虚而有。我需要关爱。

  但我并没有忘记采取措施。他当时挺不高兴,我还是坚持。这种事情女孩子一定要头脑清醒。我曾经在一个宣传预防爱滋病的宣传品上看见过这样一句话: “男人!别忘记给你的宝贝带上小帽子。 ”旁边是避孕工具的插图。近日, “安全套发放机 ”出现在广州市的街头,这是件有利身心健康的大好事。性教育不能回避,越公开越好。

  我觉得对于一个受到过那么多教育的知识女性来说,处理好婚前性关系应该不会成为问题。现在,我感到一说贞操就是女人的事,不公平。

  其实,这也是女人造成的,总把自己搁在一种附属的位置上,研究那么多 “丰乳 ”制品干什么呀?广告上的词 “做女人 ‘ 挺 ' 好。 ”说到底就是 “挺 ”给男人看。那么多花花绿绿的杂志封面,几乎全是女人。

  表现上这个世界上的女人活得很风光,但实际上还是活给男人看。要不然,修复 “处女膜 ”干吗? “修复处女膜”作为广告大肆宣传,说明女人的心理有障碍,为失身而愧疚。其实,有什么好愧疚的?女人失身之时,男人同样失去了童身呀!可女人为处女膜的破裂心急如焚。男人呢?为什么上帝没有造处男膜!说实在的,一听女人修复处女膜我就来气,即便是婚前没有性事,谁能保证处女膜 好无损。

  对于女人来说,婚前失贞属于绝对秘密。 “打死我也不说! ”才是让这件事平衡过渡的最好选择。当初,为了避开可能产生的不快,我把结婚的日期定在月事之后的第四天,不是要见红吗?可以来一点儿红,幽他一默!(哈哈大笑)这倒不是我多么狡猾,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,一则可以打消顾虑,二来谁能证明他是童男,扯平了!

  我曾经问过很多人,几乎百分之百有过婚前性行为。城市中的男女正式组成家庭相对较晚,恋爱过程中没有身体接触很不容易。而且,一旦确立恋爱关系也是真心的,男女的身体接触也是表达相互爱慕的一种自然方式。

  如果某个人把婚前性关系看成是一种耻辱和伤害,那我倒要问,当初干什么去了?当时欢乐了,散伙后又哭又抹泪觉得自己上当受骗。这事没有什么公道,除非遭到强暴。男女之事绝对属于 “周瑜打黄盖: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”。

分享
  • Copyright © 2012-2020 http://www.newsdsw.com,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
    欢迎广大网友来本网站投稿,网站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或网友提供 客服QQ:2685213839